任何一项技术的实施,安全性是最起码的保证,污水处理也不例外。据中国水网内部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2月,我国已建成并运营的污水处理厂已达到1572座,设计规模达到9125.87万立方米/天,实际处理量达到6879.99万立方米/天,在建污水处理厂2063座,预计处理规模至少将达到6000万立方米/天。相较截止到2008年6月5日,我国已运营的污水处理厂1408座的总数而言,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便增加了164座。随着污水处理产业的高速发展,诸如安全等运营管理问题应运而生。
5月份发生在四川绵阳的污水处理厂中毒事故,6月份发生在海口的透水事件,以及8月份发生在北京的环卫工人污水井作业中毒事故,凡此种种,都再次为污水处理安全敲响了警钟。
近来频发的安全事故中,无疑存在着一些共性:群死群伤趋势日趋明显、急性硫化氢中毒是主要诱因、相关部门在事发后得以高度重视……而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又何在呢?
就安全事故中群死群伤的现象,有业内人士认为:呼吸道症状、疲劳及头痛、胃肠道症状是污水处理工人最普遍的患病,而急性硫化氢中毒应该是污水行业从业人员,对其职业健康最基本最起码的认识。然而,作为基层广大的劳动工人,并不了解其自身的职业健康风险,同时,管理层对职业健康过于轻视。造成了在中毒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工人并不清楚应该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方可对落难人员实行施救,既而导致了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王洪臣教授对此也有着自己的看法,单纯从技术细节上出发,任何灾难都是可以避免的,比如,采取有效的措施抑制硫化氢的发生,在受限现场采取监测、通风等措施对危险进行防范,事发后科学的应急措施的制定等,均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然而,从我国宏观发展的综合经济状况来看,基础设施的建设不及社会发展的速度,因而,在污水处理安全方面,我们只能通过技术装备、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等方面,尽量快速地度过高死亡期。
而这,将需要政府、企业多方的有效协调才能得以完善。
一直从事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大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厂长陈荣光坦言,加强对污水处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设置完善的安全保证用品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而事实上,一些污处理厂的管理层并未意识到在这方面需要付出,更有甚者则本不愿意为此付出,这种现象在一些民营污水处理厂中较为常见。他认为,在前期对工人身体健康体检等方面的安全开支仅仅占到企业总成本的1‰到1%,即便如此,一些企业还是在以一线工人的生命安危做赌注。
如果说“轻运营”的现象,在民营且小型的污水处理厂更为常见,那么作为海南省、海口市“十一五”节能减排重点建设项目的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6月份发生的透水事故又该怎样解释呢?
此外,在事发后,相关领导迅疾赶往现场的报道屡见不鲜,要求严查事因的声音也比比皆是。而事情的发展似乎也就到此被终止了,相关责任的认定,最终的原因何在,也便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直到又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才又在声声的遗憾中被想起,却发现又一次“为时已晚”。